1967年由美國耶鲁大学Robert B. Fetter及其团队開辟(下称“Yale DRGs”)。尔後逐步在醫療辦理钻研中利用。1970s年月末,Yale DRGs在美國新泽西州的付出轨制试點鼎新中利用,随落後行了改版。1983年,美國國會立法,老年醫療保险(Medicare)利用基于DRGs的预支费轨制(DRGs-PPS)[11]。随後,DRGs陸续被欧洲、澳洲和部門亚洲國度引進,利用于這些國度的醫療辦事辦理傍邊。美國的DRG付出尺度参考了病院本錢凹凸分类身分。根基用度以偿付一般診治某一疾病或病人所损耗的資本,如病院人力(美國有醫师费轨制,所有不包括醫师)、卫材、病房、折旧、辦理用度,每個DRG设定一個固定的费率(原则上是均匀费率),据评估其根基用度约占病院总本錢的44%,按照每一個病院的地舆位置、收治病人的種类等分歧,高的抵偿约占总本錢的47%,對付有讲授使命的增长間接本錢8%-13.99%。